警察自盡案外案 員警偽造筆錄滅證

今年五月,台北縣蘆洲分局警員莊志強舉槍自盡案,爆出有警官涉嫌偽造調查筆錄,原本筆錄上紀錄,莊志強可能是不滿遭人陷害,才開槍傷派出所長,再舉槍自盡,但當時分局長張夢麟為了掩蓋真相,卻要求同仁做更改筆錄,改說莊志強是因為家庭壓力太大才尋短。 今年5月份,蘆洲派出所的停車場,拉起封鎖線,有名員警莊志強在這裡,先開槍射傷所長再自盡,當時警方對外的說法是,莊志強是因為家庭因素尋短,所長想要阻止才受傷,沒想到這份呈上去的筆錄,被人檢舉涉嫌偽造,原本第一份筆錄紀錄,莊志強是因為不滿被誣賴吸毒,遭強迫驗尿,才會先開槍射傷所長再尋短,沒想到事後,分局長張夢麟與督察組長以及派出所長,卻要求屬下重作筆錄,將莊志強自殺動機導向家庭壓力,在督察組員警檢舉後,才讓內幕曝光。 北縣警局副局長官政哲:原本張夢麟分局長,他的意思是要求督察組再慎重調查,而且要釐清真相,所以才會做第二份筆錄,前後筆錄當然有所不同,這部分為了釐清真相,事實如何?會移送給板橋地檢署,做進一步調查 政風室已經將前分局長張夢麟和督察組長、所長三人,依偽造文書與湮滅證據函送法辦,但從案子源頭探討,有專家認為,偽造筆錄固然有錯,但督察組人員如果能在案發前,就先積極查證,莊志強到底有沒有遭誣賴吸毒,或許就能避免悲劇發生。 警大教授 葉毓蘭 : 一起員警舉槍自盡案,牽扯出警官集體偽造筆錄的案外案,不僅掀出官官相護弊端,也顯露出目前警界,似乎還缺乏完善的內部調查制度,以及對基層警員人權的重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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