力霸案今天一審宣判,台北地方法院判決、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有期徒刑18年,併科罰金新台幣7億元,並沒收犯罪所得3億餘元,另外還有多名王家人也被判處重刑。不過逃亡海外的王又曾,還有他的妻子王金世英,這次沒有在這波的宣判當中。 聽完宣判,馬上離開台北地方法院,面對媒體一直問,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,一句話都沒說。 台灣史上、最大的經濟犯罪弊案,掏空金額超過將近500億【力霸案】,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,王家的人大部分的有出現。 其中王令麟被判18年,併科罰金7億,也被沒收3億多的不法所得。另外王令台、王令一都被判20年,王令楣判18年,這三人也被併科7到10億的罰金, 還有王令僑判13年、王事展判16年、王令可判10年、王令興判3年6個月,也被併科1到4億的罰金。 這個發生在2007年力霸掏空公司的弊案,在王又曾跑到海外後才爆發,也影響到許多家庭,台北地方法院,經過一年八個多月的審理,也創下許多司法紀錄,一審的判決書4050頁,被告有139人、開庭開了478次。 目前掏空集團資產的王又曾,已經被政府列為通緝犯,潛逃海外,還有他的妻子王金世英,這次並沒有在這波的宣判當中,還將另案繼續偵辦。
涉淘空五百億 王家多人判重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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