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利益第三國」 我加入美陣營告中侵犯智財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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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則認為,「如果能夠參與訴訟,能夠做第三方當事人,可以去做一些事實的釐清。」學者表示,台灣過往也有以利益第三國身分,解決貿易爭端,其實可藉此表達立場,爭取我方權益。

中經院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李淳表示,「我們比較沒辦法像美國、或歐盟, 可以用硬梆梆的法律的方式去處理它,可能就變成用一些迂迴的,或說隱身在大國後面,來看看怎麼爭取我們自己的利益。」

中美貿易戰還會續續燒,學者認為台灣的立場,就是將貿易損失降到最低,至於該爭取權益也不能漠視,尤其在智財權,攸關廠商技術、權益不能退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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