促一例一休修法 工商團體研擬版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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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團體決定要主動向新內閣提出修法版本!主張每月加班工時,則從46小時,提高到60小時,半年300小時為限。勞團則痛批,是走回頭路,不過對於修法並不排斥,建議政府召開公聽會 為解一例一休爭議,工總決定在近期向新內閣,提出修法版本, 包括每月加班工時,改為以半年來計算的方式,將每月46小時上限,提高到每月60時,但半年不得超過300小時. 另外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,上市櫃公司2.5倍,中小企業2倍, 並核實計算加班工時,取消不到4小時以4小時計算,而連續工作天數則改為12天. ==工總秘書長 蔡練生== (休息日加班)前兩個小時 是1+1.33 兩個小時以後是1+1.66倍 沒有一個雇主願意休息日 讓勞工加班 所以勞工是看得到吃不到 商總表示,服務業工作型態更複雜,認為現行一例一休制度,無法適用各行各業,修法勢在必行,也提出商總版本,也認為連續工作天數,應該改為12天,至於休假日加班費,應該比照國際表準,改為1.5倍,至於特休,應該改為半年核算一次,每月加班工時,應該增加到52~54小時. ==台北市商會理事長 王應傑== 也不可能製訂一個鞋子 讓全國人適應 所以只能夠按照各個行業的特性 勞資雙方大家都協議的情況之下 對於工商團提出版本,勞團則認為 7休1是國際標準,應維持不變,而每月加班工時46時,對勞工來說也不少,不該再增加,並建議新內閣,應儘速制定國定假日法,保障勞工權利 ==工鬥發言人 陳姳臻== 過去是因為說訂在細則裡面 國定假日不適合訂在細則 現在我就來訂一個 全國的法令來處理國定假日 像日本或鄰近國家 其實都會透過 增訂國定假日的方式來降低工時 一例一休怎麼修,工商團體與勞團沒共識,政府修法還得蒐集各界意見,召開公聽會集思廣益,將爭議降到最低,才能創造勞資雙贏. 記者 黃立偉 吳嘉堡 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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