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政府擬修法 限制企業員工加班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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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本過勞死的案例很多,政府打算修法,限制企業員工加班時數。現在勞資雙方初步協議,允許一年最高不可加班超過720小時,一個月加班不可超過100小時,這讓過勞死員工的家屬很反彈。
上個月日本政府在首相官邸,召開工作方式改革會議,針對企業職員普遍加班一事,進行協商。經過一個月,代表資方的經濟團體聯合會,與勞方的日本勞動組合聯合會協議後,雙方同意,在企業旺季時期,加班時數最高單月不能超過100小時。
==日本首相 安倍晉三==
務必期盼要以(單月加班)
不超過100小時這方向來協議
根據日本目前"勞動基準法"規定,每天工時8小時,一周為40小時。依據該法第36條,簽署勞資協定,也就是俗稱的"36協定"後,企業可要求員工加班。而加班時數,一般定為每月45小時,每年以360小時為限。只是為了每個企業的旺季、業績等實質利益,"36協定"也有特例。
這次特例條件,在勞資協商下,規定一年總加班時數,最高為720小時,平均一個月可加班達60小時。超過45小時的加班月份,一年只能有6個月。其中2到6個月的旺季中,月平均加班可達80小時 或是單月100小時為限。
==日本勞動組合聯合會會長 神津里季生==
"可讓員工月加班達100小時"
應該避免流傳這種錯誤的訊息
這也是(協商)堅持的第一步
只是(協商的)第一步而已
希望朝著杜絕過勞死 過勞輕生
這樣的步伐前進
僅管是特例條件,但單月加班100小時,以每月工作22天來說,平均每天得加班4到5小時,或是得犧牲放假而加班。對過勞死員工的家屬來說,根本無法接受,認為特例條件太輕忽人命。
==全國過勞死家族會東京代表 中原紀子==
我還是無法理解
在工作時間外 加班100小時
精神出現疾病 因此喪命
或健康受損的人 事實上非常多
目前日本當局已決定,將會在月底前,彙整相關執行計劃,提出"勞動基準法修正案",預計除了管理監督階級外,民間企業及團體的大半員工,都將列入修正案的適用對象。
記者 陳詩童 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