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發原住民傳統領域 須先經過部落同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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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落實原住民土地正義,原民會公佈新的辦法,未來財團如果要在傳統領域上的公有土地開發,必須先經過部落同意,不過,原住民團體認為,排除私有土地,將會讓傳統傳域支離破碎,應該一併處理私有土地的部分。 總統蔡英文去年8月,向原住民族道歉,宣示將公告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,原民會昨天發布「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」,新辦法規範到傳統領域上,關於公有土地的開發部分,財團如果要進行開發,必須經過部落同意。 ==原民會主委 Icyang Parod== 這個劃設辦法 主要的重點是在 保障原住民未來在重大開發裡面 有一個諮商同意的權益 不過,新辦法排除私有土地的部分,引來原住民團體的批評,批評是矮化原住民主權。 ==原住民青年陣線成員 Lisin Tipus== 他把私有土地排除在外面 等於是說部落這個集體權的部分 會被忽視 因為他 等於是說 我們目前 在部落傳統領域 其實包含有一些 就是私人土地嘛 立委認為,新法是一個折衷的辦法,未來還是需要處理到私有土地的部分,不然傳統領域的規劃,會顯得支離破碎。 ==國民黨立委 廖國棟== 原則上 他當中有很多是折衷 或者是妥協啦 ==民進黨立委 Kolas Yotaka== 政府應該用公資源 來徵收人民的土地 把土地買回來 變成公有地之後 政府再把土地還給原住民 對此,原民會強調,私有土地屬於原住民個人,劃入傳統領域,使用土地須經集體同意,會和憲法保障個人財產的原則產生衝突,執行上也有困難。 記者 陳佳鑫 陳昌維 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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