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ber爭議 5.5萬人連署盼增網路運輸服務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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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起Uber只要未經核可載客,恐怕就必須被處以最罰鍰2500萬。為了聲援Uber,"台灣科技資訊分享服務產業協會"發起民眾連署、希望增修''網路運輸服務業''、目前連署人數超過5萬5千人。
==亞洲遊APP營運長 陳志豪==
一個蠻橫的 一個比較高金額的罰鍰
其實我覺得對所有的新創產業
會有一定的壓力
而發展應該會受到一些限制
協會指出、立新法管理,可以讓媒合的勞工或司機,有新的網路職業類別納保,媒合平台可以納稅,政府有稅收,人民還可以享受便宜的服務,達到四贏局面。
==律師 馮昌國==
白牌車跑掉的稅收
乘客安全的疑慮
或者是各種各樣的問題
透過一個專法
把這件事情檯面化
由政府管平台
平台管所有的提供者
服務提供者
不是反而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嗎
協會也表示,共享經濟在台灣早就存在,就像104銀行的家教網,就是媒合家教老師去學生家上課。其他的家事、觀光住宿與運輸共享經濟模式也是。至於Uber媒合網路運輸,和司機到底算不算雇傭關係,勞動官員私下表示,以媒合工作與勞務報酬給付的行為,確沒有僱傭關係。
== 104人力銀行公關經理 張雅惠==
(104家教網)只是架構
這樣的一個環境(網路平台)
或是提供這樣服務的老師
他(家教)對我
不是我的員工(非僱傭關係)
如果司機要納保,可能就要修法,提供網路司機投保類別。協會表示目前法規限制發展,逼迫產業外移,協會打算到國發會陳情。
國發會表示,已經成立小組來研議台灣共享經濟的下一步。
==國發會副主委 龔明鑫==
對於溝通這件事情
(國發會)態度上是開放
有學者指出修法圍堵,反而讓這些共享經濟轉向地下化,還會減少稅收。政府不該消極處理,相關部會應立即修法。
記者李志華 謝其文 台北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