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路法擬修法 違法客貨運業最高罰250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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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部門將修改公路法,提高違法經營提高至2500萬元。Uber也在各大報刊登廣告,台灣科技資訊分享服務產業協會,將連署修法,要求政府新增網路運輸服務業。才能因應新的共享經濟模式。 攤開報紙,Uber週一大動作刊登廣告,控訴台灣政府將修改公路法,將違規經營運輸業的罰鍰,從15萬提高至2500萬元,將阻礙台灣資訊產業進步。Uber聯合多家網路運輸業者組成,台灣科技資訊分享服務產業協會,主張台灣不能用舊框架管制新經濟,提出連署修法,新增網路運輸服務業。 ==台灣科技資訊分享服務產業協會 李欣晏== 希望能夠新增網路運輸的服務業 就針對我們利用這應用程式APP 來形成的一個共享經濟平台來 提供交通運輸服務 這樣的新的業種 希望能夠在這個法律裡面來規範 ==Uber港澳台公共政策總監 鄭穎怡== 一是用職業駕駛是交通部的做法 第二個做法就是好像我們 做的這個網路運輸服務業的部分 去把駕駛的資格管理 寫得非常得清楚 需要的要求是什麼 協會表示,政府應該以輔導代替處罰。交通部強調,絕對歡迎Uber在台合法經營。 ==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 胡迪琦== 我們還是一直認為 Uber是在一個模糊焦點的狀況下 因為其實依照我們現行的法規 他本來就可以從事一個 資訊服務的一個跟我們運輸業 來合作的服務模式 其實現行法規都容納的了他 ==立院交通委員會立委 鄭運鵬== 台灣的Uber應該要遵守才對 在這點上面我認為 政府是沒有讓步的空間 現在他們有一個協會 要求說叫做(新增法規) 網路運輸服務業 這個是我倒是可以理解 或接受這個方向 因為他已經承認他自己是運輸業 由於Uber28號才發生隨意丟包乘客的事件,類似爭議不斷,但對駕駛卻無法可罰。交通部強調,為了保障民眾權益,要求Uber納入合法管理,不會讓步。 記者 李志華 張梓嘉 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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