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院提修法 愛滋感染者可相互捐贈器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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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今天通過草案,將放寬愛滋感染者,只要病情控制穩定,就可以把器官捐贈給愛滋感染者,但草案還必須經過立法院審查,若能通過,將大大保障愛滋感染者的醫療權益。 繼今年三月一號起,愛滋病感染者可以登錄為器官待移植者,現在愛滋病患的醫療權益、可望再往前邁進一步,行政院會24號通過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防治及改染者權益保障條例」相關修正草案,將來愛滋病感染者,只要病情控制良好,也可以把器官捐贈給愛滋病感染者。 ==衛福部醫事司長 石崇良== 醫療是基本的人權 也是一個對人權的重視 檢驗單位若驗出愛滋陽性反應者,依現行法令必須通報主管機關,感染者的器官、組織等等都不能使用,修正草案若通過,只要確定病毒量低,檢驗符合規定,就能捐贈,讓苦等器官捐贈的愛滋感染者、多一份希望。 ==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 李伯璋== 真正就是因為愛滋病的病人 又有得到器官衰竭 需要等待移植機會的病人不多 目前我們看到 就是我們心臟有一位病人 他是已經在我們登錄中心有登錄 相關修正草案還必須經過立法院審查通過,衛福部表示,隨著醫療進步,愛滋病漸漸被視為慢性病,已經有一些國家開放感染者相互捐贈器官,資料也顯示,愛滋感染者接受移植後,有不錯的存活率。 記者 林靜梅 謝其文 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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