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官列"特殊對象" 年金改革委員有意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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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今天召開第十七次會議,與會委員提出將軍、警消、法官、兼代課教師等,在年金改革時應特殊處理。不過,法官是否要列入特殊對象,委員們意見兩極,另外,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建議,廢除現有政務人員的儲金制度。 年金改革第十七次會議,今天舉行,主題是討論特殊對象,職業別包含軍人到兼代課教師,還有約聘僱人員以及法官等,其中最受爭議的是,法官是否要特殊處理,委員們各有不同看法。 ==政大法學院教授 郭明政== 事實上法官的問題 也都必須列入考慮 不過這部分我也上一次也提到 到司法改革會議 可能要一併討論 因為他涉及到人員的教育培訓等 ==全國公務人員協會 李來希== 司法人員的退休待遇 高達實質所得的98% 還有18%的本金可以做到死 我們的大法官自己解釋 大法官也是終身職的法官待遇 這就不對 我們把這樣的議題 拿到司法國是會議 你請鬼拿藥單 另外,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的提案指出,由於政務人員的職務工作期間不易預期,建議廢除2004年起實施的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,取消現行政務人員儲金制。 ==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施能傑== 現在的制度 把原來不好的制度終止掉 這是一個進步的立法 但是他還是繼續維持了一個 讓政務人員有儲金制的制度 這個提案基本上認為 事實上是不必要為政務人員 另外設計一套儲金制 至於擔任政務職務期間的投保機制,施能傑認為,原職於民間者,由新職機關依保費最高薪資繳納勞保和提撥勞退,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民意代表,也可採取同樣做法。 記者 郭采彥 吳嘉堡 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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