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院拍板兩岸條例修法 立委赴中須審查許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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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會今(26)日通過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修法,除了所有公務員赴中都要納管外,也新增立委退離職未滿3年的縣市長等人,前往中國都須審查許可,且民選的公職人員如果赴中、有接觸中共黨政軍人士,回台後也得公開揭露,若未提供資訊或提供不實,規範可處2萬元以上、10萬元以下罰鍰,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。
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說:「無聊的法案。」
對於行政院會通過的《兩岸條例》修法,搖頭不願多談,因為包括翁曉玲等多位國民黨立委,日前才到中國廈門參加台商活動,引發爭議。而如今的修法內容,就將立委赴中改為須經審查許可。
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表示,「因為立委本身問政會經常熟悉我們國家安全利益相關機密,正式明文列管以強化我們國家的赴陸安全管理。」
這次的《兩岸條例》修法重點,包括所有公務員赴中都要納管外,新增立委、退離職未滿3年的縣市長等人,要前往中國都須審查許可。
還有民選公職人員若接觸中共黨政軍人士,也得公開揭露;並且禁止指標性卸任官員,如前正副總統等人,赴中出席「妨害國家尊嚴」活動。
外界關注,前總統馬英九以往赴中活動,是否可能觸法?陸委會回應,修法不會溯及既往,而未來是否違法,會交由審議小組判斷。
邱垂正指出,「我們第一次把民選公職人員,這個赴陸的相關,特別是跟中國大陸的黨政軍人士接觸,返台需要把時間、地點、事由、過程公開揭露,如果他未提供,或是提供不實,就會處罰鍰2萬元到10萬元。」
陸委會也指出,從2023年起已有17名曾任或現任軍公教人員前往中國時遭不當盤查,強調修法管制公務員赴中,目的是保護公務員。
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說:「我們現在看到我們政府想做的、要做的事情,就是滿腦子都是用意識形態掛帥在治國。」
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,「不是說不能去,但是去了之後,必須要能夠透明,也才能夠對國人交代。」
其實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等人也提出「立委赴中報備」法案,但在藍白人數優勢下,立院程序委員會至今仍未通過。
許勝婕/編輯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