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政署規定 員警訪查不帶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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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行之有年的警察查戶口、已經在今年七月份畫下句點。不過、警政署卻打算修法、從明年開始改為「家戶訪查」,但是家戶訪查都在警員的巡邏勤務時段執行、身上有配槍、可能會驚擾到民眾。所以警政署特別重新規定,警員在訪查家戶時、不得攜帶配槍。
管區上門來家裡查戶口,兼泡茶抬槓,警民一家親的畫面,現在已經看不到,因為常被誤認是歹徒上門詐騙,一天吃了好幾頓閉門羹,所以查戶口勤務,被警政署取消。不過這個從日據時代就沿襲到現在的制度,要改為家戶訪查,但是新制度還沒上路。就已經被抗議,原因是警察利用巡邏空檔上門,帶著槍進客廳,這可嚴重侵犯了老百姓人權。
澄清「家戶訪查」是以訪問為出發點,警察上門,也不會強行要求民眾開門,民眾也可以拒絕,而訪查進行的過程,也不用拿著戶口名簿,交給管區,員警能作的就是登記住戶資料,順便聊聊天,而且只能在白天上門拜訪
警方認為,雖然戶口查察給外界擾民的印象,但對犯罪預防調查確實也有幫助,未來新制度上路,警察上門訪查,也必須更顧及人權的維護,展現更親民的一面。記者台北綜合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