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發慰助金 災民證件若無去著補辦才通領

花蓮縣府對今日 (10/3) 開始,發放災民逐戶5萬箍的慰助金,早起就真濟人去領。有一寡災民因為無身份證件,愛先補辦才通領;毋過也有鳳林的居民反映講,怹的住宅嘛有受損,也是受災戶,煞無咧名冊內面。公所表示,目前有通報,先傱經費來發15戶的救助金。抑中央也建議縣政府,戶口無佇遮,但是佇遮生活的災民,嘛是愛列入去。(新聞標題、導言為台語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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