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與副主席鄭建炘被控接受中共資源介選,由鄭建炘參選台北市議員,在台舉辦造勢活動,現場也同步陳抗,被依反滲透法起訴後,日前一審判決無罪。判決指出,鄭建炘當時尚未經公告發布為「候選人」,因此從事的相關行為不符合反滲透法的構成要件,無法處罰,但檢方質疑,法院判決違背法令、錯誤引用判例,依法提起上訴。
台灣人民共產黨副主席鄭建炘表示,「搞針對,當然我會覺得很委屈,沒有受中國共產黨任何的指示,第二個沒有拿中國共產黨任何的錢。」
鄭建炘是台灣人民共產黨副主席,曾被黨主席林德旺推舉參選台北市議員,但兩人都被指控接受中共資助從事競選活動,涉犯反滲透法,日前一審獲判無罪,引發檢方質疑,法院判決違背法令、錯誤引用判例,依法提起上訴。
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高一書質疑,「本署檢察官針對林姓被告等人違反反滲透法一案,認法院判決違背法令、認事用法違誤,依法提起上訴。」
依檢方調查,有對話記錄證明林德旺受中共官員指示,推派鄭建炘參選、舉辦造勢活動,現場同步陳抗,明顯觸犯反滲透法,但一審認定全案的各項行為,都是在鄭建炘被官方公告為候選人之前,並不符反滲透法的構成要件,因此無法處罰。
非本案律師、曾任檢察官的高宏銘表示,「以前的一些判決,或是其他法官的認知,他可能會把候選人的這個定義或範圍,去做不一樣的解釋,那在這個判決裡面,我只能說他用一個比較嚴格的方式認定說這個要件。」
涉及中共介選案件,法官對候選人的認定與解釋不同,讓判決有歧異,有律師點出,藉由這起案件,也能重新思考法規是否能夠更完善,找出爭議加以釐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