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遭到羈押禁見,為了能參與明天的罷免投票,他委請律師提行政訴訟並聲請假處分,要求台北市選委會和台北市看守所讓他能用適當的方式完成投票,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(25)日裁定駁回聲請,仍可抗告。
對於柯文哲委任律師提出戒護投票、監所投票以及通訊投票3種替代方案,合議庭認定,綜合衡量比較,如果暫時准許聲請人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聲請,影響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之重大損害,遠甚於未准聲請人之聲請而其事後獲本案勝訴所生之個人損害,難認定有其必要性,因此駁回聲請。
民眾黨則回應,賴清德政府將人權棄如敝屣,也違反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,將會全力支持律師團依法提起抗告,不會放任賴清德政府怠惰不作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