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潭子,拜五暗時,有一个有身人駛車咧等紅燈的時,予人挵著後斗,想袂到共伊挵的駕駛是警察,而且閣食酒駛車。佳哉無人著傷。臺中市警局講會嚴格處份,會共這个警察記一支大過,調離開單位。
後車撞上前車,這一下雖然沒有造成人員受傷,但卻也讓開著前車的林姓孕婦飽受驚嚇。員警到場處理後,發現後車的駕駛,也是一名員警。
台中市民,王先生表示:「來不及(停)稍微撞上去而已。小車禍而已。」
台中市民,呂先生表示:「覺得不OK。警察他們也知道酒駕有多危險、罰款有多重、撞死了多少人。他們還做這麼危險的動作。」
事發在11號晚間9點多,台中潭子圓通南路和復興路口,任職於台中和平分局的蔡姓員警,沒有注意到前方白車轎車已經在停等紅燈,雖然有剎車還是發生碰撞。轄區的大雅分局依照規定進行酒測,酒測值確認超標,也將蔡姓員警送地檢署偵辦。
台中大雅分局潭子分駐所所長,林柏豪表示:「本分局員警依規定到場處理,蔡男經檢測有酒精反應,酒測值超標。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,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。」
而蔡姓員警所任職的派出所,氣氛相當低迷,同事也表示一切依法處理,而和平分局也表示,雖然經過一再宣導,還是有同仁心存僥倖,除了從重量處,也會追究相關主管責任。
台中和平分局督察組長,張義宏表示:「依公共危險罪,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,地檢署諭知無保請回。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,本分局立即行政懲處,從重記一大過,並調整服務地區,另相關人員考監責任,均依規定議處。」
酒駕防制協會秘書長,高淑真表示:「進行進一步調查之後,必須進行汰除這個員警。他以身試法,你要市民們如何能遵守法治?因為你們身為執法人員,你們自己都做不到,你今天再來臨檢我,你一點說服力都沒有。」
酒駕防制團體表示,從去年11月至今,台中已經發生包含這起,有4件員警酒駕的案件,除了呼籲要從源頭管理,也要加重員警的罰則,才能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。
林健生 王龍韜 臺中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