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地檢署偵辦違法濫倒案,查出環警涉賄帶回14人,其中楊梅分局黃姓和朱姓警員、桃園分局陳姓警員和前環保局張姓約僱助理4人罪嫌重大,依貪汙罪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;另外2人10萬交保、8證人請回。
桃園地檢署偵辦非法土方業者案,發現時任桃園市警察局楊梅分局的黃姓、朱姓及桃園分局的陳姓共3名員警,以及環保局張姓約僱助理涉嫌收賄,檢方訊問後聲押4人獲准。
桃園市警局督察長李忠萍說明,「有關涉案羈押同仁一律免職,幼獅所、永安所及新屋所所長各記過2次、督察組長記過1次,均調整非主管職務;另分局長記過2次。」
桃園市環保局稽查科長謝宏松回應,「我們發現張姓約僱助理平常使用豪華代步工具,並且身上有過多的貴重金飾,與他的收入顯不相當,政風室就啟動調查。」
針對環警涉嫌收賄,市警局回應,3月初偵辦刑事案件發現員警疑涉不法,主動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,對涉貪員警祭出重懲2大過免職;環保局也回應,去(2024)年7月接獲檢舉並查覺該員行為異常隨即錄案調查,同時先調離稽查業務,8月解聘。
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指出,「棄土或廢棄物的估量有多少、你應該載去哪個地方、應該照它所謂的流程去走,結果都沒有,為什麼也沒有人去監督?」
桃檢表示,3名警員和1名環保約僱助理依貪汙罪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;另2人10萬交保。
環團認為是監督機制癱瘓應徹底檢討,也覺得牽扯重大利益的相關土方案,不該只交由約聘雇員來負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