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查發現62官兵擁中國居住證 國防部:不得擔任機敏職務

針對國軍持有中國身分證情況,國防部長顧立雄今(16)日表示,截至3月20日止,共清查到62名官兵持有中國居住證,其中僅2人為志願役;另外無人持有中國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。顧立雄指出,這些持有中國居住證的官兵,未來不會分發至情報蒐集等單位,也不能擔任機敏工作相關職務。

國防部長顧立雄16日表示,針對日前傳出國軍人員持有中國身分證情事,經國防部清查,截至3月20日為止,共查到62名國軍官兵持有中國居住證,其中2人為志願役。另外,無人持有中國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。

顧立雄指出,領有中國居住證的官兵,服役期間原則上不能分發至情報蒐集、資訊通信、航空飛行、艦艇、研發類等單位,也不能擔任新式武器操作手,以及主官隨員、戰情中心、參謀業務等機敏工作相關職務。

對於日前楊姓海軍志願役士兵回報遭陸配母親逕自取得中國身分證,國防部表示,已協助楊姓士兵向移民署提出保留國籍意願,並調整至不接觸機敏性的職務。未來將針對報考志願役考生增列「未具雙重國籍切結書」,以周延查核機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