赴88會館接受無償招待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遭判免職

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被指控在2020年間和多名警官前往88會館接受無償招待,而會館負責人就是涉入洗錢案的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。黃錦秋被認定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,今(25)日職務法庭判決,免除她的檢察官職務並轉任檢察事務官;黃錦秋則表示一定會上訴。

曾有警界高層出入地下匯兌嫌犯郭哲敏的私人招待所88會館,引爆警紀爭議,案經擴大調查,檢察官也涉案。

曾到校園宣講法治教育,她是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,調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任內,被控去過88會館,也出入洗錢通緝犯涂誠文的銀樓地下室唱歌聚會,全案經懲戒法院審理,25日判決黃錦秋免除檢察官職務,轉任檢察事務官。

懲戒法院書記官長林玉苹說明,「被付懲戒人輕忽放任且事後意圖掩飾等不誠實行為,已經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榮譽、尊嚴以及社會對於檢察官的公正信心,情節重大有懲戒的必要。」

黃錦秋的違失行為,合議庭條例3大項,包含兩度前往不當場所,接受無償招待,明顯輕忽、放任,未有警覺,更致電要求另一名到場檢察官改口,否認有到88會館,意圖卸責,凸顯她對自我品行的要求低落,失卻檢察官應有的超然公正。

黃錦秋胞姊黃秀惠回應,「完全不看證據的一個判決,感到無奈跟偏頗,我們當然就會依法去上訴。」

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指出,「拿出來的這些證據都非常地荒謬,如果我們是接受招待,業者他們還敢跟你們收清潔費,所以我很遺憾,不傳喚任何證人的情況下,合議庭做出這樣的認定。」

黃錦秋親自聽判,得知結果後,不時搖頭無法接受,她也在庭後回應,合議庭僅採信片面說詞。至於全案的爭議人物郭哲敏涉入的洗錢等案件以2億交保,全案預計5月底宣判。

相關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