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歲少年無照騎車連撞人逃逸 警:家長須負連帶責任賠償

今(23)日上午,台南市東寧路與勝利路口一輛摩托車擦撞7旬婦人後逃逸,肇事騎士疑似只有15歲,沒停下查看還繼續前行,直到另一路口再次與機車擦撞,才因為受傷送醫。警方發現,騎士更早前也擦撞到另一名男子後逃逸,初步檢測沒有酒精反應,研判是無照又遇上車禍,心虛才逃離。

號誌變綠燈,婦人前行,遭另一側闖紅燈的騎士撞倒,但肇事騎士沒查看就離開現場。一輛救護車正好在後頭,確認婦人傷勢沒大礙,只是這名騎士又在另一處發生車禍,騎士加上另輛摩托車上2人都受傷。

肇事騎士被送醫救治,不過他已經接連3次擦撞人車。一開始他疑似先在東寧路、林森路口與69歲男發生車禍,肇逃後騎往東寧路、勝利路口時,又撞傷70歲女騎士再次肇逃,直到東榮街、青年路擦撞另一輛車,才被送醫,整個過程都被民眾目擊。

目擊民眾林先生表示,「第1次肇逃他就轉頭加速走了,一直到追上他的時候,我跟他講你撞到人了你知道嗎?他轉頭看了一下我,然後馬上加速就騎走了。」

警方初步調查,這名騎士未成年只有15歲,沒有駕照,但也沒有酒精反應。

台南第一警分局東寧派出所長顏旭志說明,「初步了解為無照駕駛,疑因肇事後心虛逃逸,並依肇事逃逸及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。」

《刑法》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事故,致人傷害而逃逸者,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由於騎士未成年,身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,《民法》規定負有連帶責任,恐得負起賠償等責任。由於騎士還在救治,警方將等他傷勢好轉,釐清前因後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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