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大安港保安林偷倒廢土 3嫌假裝夜遊勘查地形

台中大安港附近的國有保安林,去(2024)年遭到犯罪集團傾倒了290立方公尺的廢棄土方,後續由檢警、林業署與台中市環保局成立專案小組,逮捕集團凃姓主嫌等3人,並且遭檢方提起公訴。調查發現集團為了躲避警方查緝,還假裝夜遊去海邊勘查地形,分工相當仔細。

利用夜色掩護,一台曳引車開到台中大安港附近的保安林,駕駛下車巡視四周準備犯案。

保七總隊去年接獲農業部台中林業分署情資,以凃姓主嫌為首的犯罪集團,載運未經合法處理的廢棄土方到台中海線違法棄置,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。

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副大隊長徐翔偉指出,「專案小組發現犯罪集團會利用深夜勘查地形,還會派人把風來規避查緝,然後利用天色昏暗的時候,把沒有合法處理的廢棄物丟棄在人煙稀少的國有保安林地裡面。」

警方表示,犯罪集團專挑杳無人煙的濱海地區,事前還偽裝朋友攜伴夜遊到保安林勘查地形,接著在2024年3至6月間使用附掛車斗的曳引車,分8次前往傾倒共計290立方公尺的廢棄土方。

警方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,在同年11月逮捕曳引車駕駛凃姓主嫌等3人移送法辦。

台中林業分署森林管理科長江涵湘說明,「在森林區域內擅自堆棄廢棄物,依《森林法》第30條及56條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的罰鍰。」

台中市環保局股長蔡欽文回應,「我們依照《廢棄物清理法》要求涉案人,環保局這邊將依照起訴書內容,要求他將所棄置的污泥等物在規定時間內依法清除。」

台中地檢署近期偵結,將凃嫌等人依涉犯《廢棄物清理法》提起公訴,後續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,另外在國有林地範圍內傾倒廢棄物也觸犯《森林法》,可處6至30萬元罰鍰,台中市環保局則會要求涉案行為人限期90天內清除廢棄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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