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南屯民眾放煙火釀火警 將依法重罰3至15萬

農曆過年剛過,今(4)日凌晨台中南屯有民眾在重劃區空地放煙火,結果引燃雜草,火災雖然很快撲滅、沒有造成傷亡,但今(2025)年已經不是台中第一起案件了。警消介入調查,施放者恐已觸犯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以及《台中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》將面臨重罰。

民眾拍下消防隊拉水線走進雜草堆中,在強勁的風勢中滅火,痛批有人放煙火引發火勢。台中市南屯區一處重劃區空地4日凌晨0時12分左右發生火警,所幸很快就撲滅。上午來到現場發現草堆中有明顯燃燒痕跡,附近居民也覺得很擔心。

台中民眾黃先生表示,「擔心一定會,若火燒起來怎麼辦?」

今年元旦跨年夜台中西屯一處空地就曾因為民眾放煙火引燃雜草,引發公安疑慮。消防局統計,今年農曆春節期間也有一起煙火造成的火警,沒想到開工後又再發生,雖然沒有造成傷亡,但空地緊鄰民宅與醫院,警消都將啟動調查。

台中市第四分局南屯所副所長黃冠瑋說明,「本案已通知行為人至本分局說明事發經過據以調查,無正當理由於公共場所房屋近旁焚火而有危害安全之虞,恐觸犯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。」

台中市消防局危險物品管理科專員凃政宏回應,「若違規事證屬實,將依《爆竹煙火管理條例》第29條規定處行為人新台幣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鍰。」

警方表示,在公共場所房屋近旁焚火而有危害安全之虞,恐觸犯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;消防局則強調,《台中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》規定不得於0時至上午6時間施放飛行、升空煙火,查證屬實將開罰3萬至15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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