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南檢改依貪污罪起訴 陳宗彥發聲明:努力證明清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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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遭控擔任台南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,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,收受不當利益,全案9年前台南地檢署分案後簽結。去(2023)年檢方重啟調查,今(15)日依貪污罪起訴陳宗彥,對此陳宗彥僅透過聲明回應,全案在沒有新事實、證據的情形下被起訴,讓他相當不解,只能到法院努力證明自己清白。
時任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去年2月17日曾說:「從我擔任這個市議員,到市政府的服務,從未被檢調約談偵辦調查。」
遭控接受性招待,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去年親上火線自清後辭職,全案本因查無不法事證而簽結。
去年南檢重啟偵查,發現取得法院准許對陳宗彥手機通訊監察過程中,有部分譯文當時被認為跟偵辦重點無關,沒做成譯文,重啟後分析所有跟陳宗彥有關的監察譯文,再比對取得資料、訊問相關人等,檢方認為陳宗彥接受性招待還否認犯行,依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》將他起訴,建請法院從重量刑。
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,「陳姓被告於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,及民政局長期間,未能與酒店業者保持距離,貪圖性招待,而收受不正利益,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之要求。」
檢方查出,陳宗彥在2012年、2013年任職於台南市府期間,涉嫌接受酒店業者2次性招待,介入警職人員平調案、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,也長期委託酒店業者安排性服務。
陳宗彥則是再次自清,認為同一事件沒有新事實、新證據,台南地檢署卻推翻簽結的認定,將他起訴,讓他不解,只能到法院努力證明清白。
台南市警察局督察長王森瑒指出,「業者為警關說一事,地檢署調查尚未發現涉及刑事不法,惟本局將深入調查,若發現有其他違失情事,將從嚴究辦。」
監察院也曾提案彈劾陳宗彥,卻因審查會投票表決只有2票成立,最終失敗,遭外界質疑辦藍不辦綠。但是揭露此事的前立委認為,起訴是重重打臉監察院與高檢署,不過高檢署強調,此案是地檢依指示分案查明,無打臉之說。
楊宜珊/編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