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規定動物展演需要申請,但花蓮目前包括農場、騎馬俱樂部等還有9家業者仍不合法,業者反映,主要是目前法令展演許可必須在固定場所、特定時間,其中像是馬術活動,因範圍非固定因此就無法通過。
騎著駿馬優遊在海邊或是野溪裡,是花蓮最近很夯的一項觀光活動,但依《動保法》規定,如有收費就必須申請動物展演許可,此外像是入場需收費的農場,如有提供可愛動物給遊客拍照、餵食互動等也需申請。
休閒農場業者賴俊弘指出,「我們開始申請休閒農場的時候,是沒有這個動物展演的許可權可以申請的,後來辦法出來以後,縣府也有告訴我們,所以我們兩個方向都去進行。」
不過動物展演許可需固定場域與固定時間,像是馬匹需到戶外活動,甚至更換不同場域就無法申請,這和固定式的農場不同,所以遲遲無法通過。
馬場業者王先生表示,「就目前現有的法規,無法明確定義我們歸屬為哪一類。交通法中,馬匹為合法交通工具,我們野行課程就是要讓學生適應不同環境,但展演法必須固定場域。」
為此部分議員邀請縣府以及相關業者舉行專案會議,針對動物展演許可申請之審查規定進行討論,希望縣府能協助解套,但動保團體則提出擔憂,質疑開放野行如果發生危險該由誰負責。
聲源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林岱瑾指出,「如果是移動式的話,首先我們要考慮動物是不是能夠受到妥善的照顧。第二個如果今天帶出去的過程中,在交通上人跟動物如果發生衝突要怎麼處理?」
縣府強調,先前曾函文農業部解釋,但即使是體育主管機關核准的馬術運動也需在固定場域進行,嚴格規範也是為了保障其他用路人安全,會將業者意見反應給中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