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型正義雙法修正拍板 刪永久保密規定

行政院會今(19)日拍板「轉型正義雙法」修正,包括《國家機密保護法》和《政治檔案條例》,刪除「永久保密」規定,改為保密逾30年者應檢討保密必要,避免浮濫保密,同時草案也增訂涉密人員返台通報義務及罰則。

蔡政府持續推動轉型正義,行政院18日通過《國家機密保護法》和《政治檔案條例》修正,刪除「永久保密」規定,改為保密逾30年者應檢討保密必要,避免浮濫保密,同時擴大解密政治檔案及強化對受監控被害人隱私保障。各界關注的陳文成事件、林宅血案等案件有望解密。

國發會檔案局長林秋燕表示,「配合《國密法》的修正,刪除了永久保密文字同時,增列除了解密會造成涉陸地區的情報的人員,或者國際情報工作佈局受到嚴重地危害之外,應該要持續每3年檢討,這些分離的原件至遲要在40年解密。」

國發會指出,現行屬永久保密檔案有4000多件,目前初步協調應有半數在屆滿40年後解密,草案並增列,修正通過後,定義最遲明年2月28日可以施行,若6個月內沒有檢討完畢,就視為解除機密。

學者指出支持這次修法補足破口,但是要注意情報機關的主管機關是否要求延長保密。

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長陳嘉銘認為,「就是說如果現在的情治機關,還是繼續認為說他們都是匪諜,還是可以牽扯到跟中國大陸情報蒐集有關,法歸法,但人怎麼決定很難說。」

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長薛化元指出,「這種要延長定期檢討的這一些規定,可能必須注意,假如時間到,相關單位沒有定期檢討要怎麼處裡。」

學者認為政治檔案解密,是尋求真相的管道,另外在國家機密保護法裡,也增訂涉密人員返台通報義務及罰則,必須在返台後7個工作日內來通報。

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沈鳳樑表示,「違反返台通報的非機關現職人員,得處2萬至10萬的行政罰鍰。」

兩部修正草案將函送立法院審議,國發會及法務部都希望能進續修法通過,使國家機密保護制度更完善,也能實踐轉型正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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