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陳志強日前載妻子酒駕騎車返家被抓到,酒測值為0.45,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他2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,陳志強今(8)日前往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,繳交罰金後也呼籲不要酒駕。
頭戴鴨舌帽一身輕便裝扮,藝人陳志強在父親節這天現身台北地檢署,在執行科報到執行,繳納易科罰金6萬元。
陳志強表示,「不要酒駕,大家辛苦了。」簡單幾句話就搭上車離開,陳志強這回出現在北檢,要回溯到今年5月,酒駕上路被抓包。
陳志強跟妻子在外喝完酒,僥倖騎車雙載回家,因為沒扣安全帽帶,起步沒多久就被員警攔查,一吹酒測值為0.45,涉犯公共危險遭法院判刑2個月,可易科罰金定讞。
另外有駕駛紅燈右轉被攔下,跟員警大呼小叫,被要求酒測拒絕不配合;還有騎士沿興隆路深夜狂飆,酒測值為0.74。
綜觀酒後駕車統計,事故件數雖逐年下降,但造成的死傷人數每年仍破萬人。
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高淑真指出,「台灣人很喜歡僥倖,都覺得一下下沒事。還有喝了酒之後就認為自己可以開車,什麼都可以,以為他是英雄。這是我們國人對於酒精認識非常缺乏的表現。」
除了修法加重處罰外,長期推動酒駕防制的民團建議,持續改變國人觀念,對供酒的店家連坐罰等等,從多面向下手,改善酒駕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