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很多人知道在喝酒過後不能開車,但有民眾是誤以為騎電動自行車就能規避酒駕責任。近期警方就攔查了好幾起類似案件,其實在騎電動自行車的時候,酒測值超過0.25毫克,一樣觸犯公共危險罪。
酒駕新法今年3月上路,罰則比之前更重,但還是有人會以身試法。昨天台中有一名男子,因為酒駕不配合吹氣,並表明是故意,隨後又拔腿狂奔,最後被警方圍捕,以辣椒水壓制。今天凌晨高雄也有民眾酒駕撞斷路燈,卡在安全島的樹叢,被警方送辦。
一名王姓駕駛昨(25)日晚間行經台北市新生南路和八德路口,涉嫌酒駕並手持電話開車,自撞人行道石墩與號誌電桿,導致整輛車翻覆,更因此受傷,另外,還有一名卓姓駕駛行經辛亥路四段,因為違規開霧燈,被員警攔查,被發現涉嫌酒駕,但他卻一度不願接受酒測,警方依法開紅單舉發。
宜蘭昨晚發生一起死亡車禍。一名林姓男子走路時,遭車輛追撞,警方獲報到場,發現一名李姓駕駛形跡可疑,懷疑他涉嫌肇事逃逸,因此帶回偵訊,在實施酒測值達0.8,明顯超標,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送辦,但遭撞的林姓男子,送醫後,還是不治身亡。
高雄一名男子凌晨騎車未戴口罩,警方上前勸阻,發現他渾身酒味,一看才知他已經是第六次酒駕;另一名男子騎車未戴安全帽,拒攔落跑,遭到警方攔捕到案,發現也是酒駕。
憲法法庭25日作出首宗判決,大法官認為,對肇事駕駛強制驗血酒測,侵害人身自由、身體權等,違反比例原則,宣告違憲。警界擔憂,未來強制送醫檢驗,要先報請檢察官許可,恐影響時效性,讓酒測值失真,也可能利用拒測躲避刑責。
台中霧峰今天清晨發生一輛轎車失控追撞軍用卡車的意外,車上2人一死一重傷,其中一位酒測值超標。至於在高雄則是有4次酒駕慣犯又再次喝酒開車,而且為了怕坐牢所以直接拒絕酒測,並收下18萬元罰單。
食酒駛車的新法律1/30開始施行,過年期間各地頭攏有加強臨檢。高雄就有一位民眾食酒了後閣騎機車,去予警方掠著,連帶後壁載的彼个也愛罰。另外佇臺中,也有一名警察食酒駛車,目前已經記大過調職,依法處理。
酒駕新法加重罰則,1月30日才剛生效,春節過年連假期間全國警方加強執法,高雄有機車騎士酒駕,導致後座乘客,也連坐受罰;台中則有一名陳姓員警酒駕肇事,被記大過調職法辦,知法犯法的行為也重創警方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