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福堂大火疏於檢修維護釀禍 負責人一審判刑8月

台中的知名餅店一福堂,在2020年發生大火。火場鑑定結果指出,起火原因是招牌的電線短路起火,但負責人表示電線有定期維修。

法院在比對鑑定之後,發現店內沒有消防設備,一審判處陳姓負責人8個月有期徒刑。

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李進清指出,「本件被告他也是否認犯行,他並不承認自己有任何相關的疏失。因為依照客觀來講的話,它等於是一共有9棟房屋(受損),還有一共有11輛的汽機車燒毀。就這個部分,相關的證人、相關的維修紀錄表,並沒有顯示出它所謂的起火點這裡是有充分的更換過新的電線,或者其他維修過的。沒有盡到他的注意義務,所以造成說他有這個過失。」

檢察官重回現場勘查,發現店舖未依規定設置消防安全設備,導致火災發生無法於第一時間搶救。

負責人不服,強調2014年、2015年店內電線都換過也定期檢修,懷疑是跟周圍環境及老鼠侵害有關。

法官認為,陳姓負責人疏於檢修維護,事後也未與其他被害住戶和解賠償,一審依失火罪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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