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,涉嫌詐領助理費,12年來超過333萬元,被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,案經士林地院審理,今(15)日判處潘懷宗,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年、緩刑5年,還要支付公庫50萬元,全案還可上訴。對此,潘懷宗低調感謝關心,他的委任律師,則希望檢方別再上訴。
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嫌貪污,連續12年以親友人頭,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超過333萬元,去(2021)年被檢方起訴後,經士林地院審理,15日依貪污等罪嫌,判處合併執行2年徒刑、緩刑5年,並褫奪公權5年,還要支付公庫50萬元,全案還可上訴。
士林地院行政庭長黃于真表示,「雖可認被告係將取得之款項,用於服務處支出與選民服務,但該等支出,既非可認為是屬助理費用或助理業務範圍內,自難認被告潘懷宗就該等支出無不法所有意圖。」
獲判緩刑理由,合議庭考量潘懷宗沒有前科,因為思慮不周觸法,已經當庭認罪。犯後態度良好,犯罪所得也全部繳回,認為經過這次教訓會有所警惕,沒有再犯疑慮,因此宣告緩刑。
而潘懷宗僅簡短回應,感謝關心,他説:「謝謝大家的關心,就這樣子,就這幾個字。」
潘懷宗委任律師魏憶龍則表示,「雖然沒有判潘議員無罪,但是我們覺得,給他一個自新的機會,緩刑還是讓我們覺得很欣慰,如果檢方沒有再上訴,也就不必再纏訟,未嘗也不是件好事情。」
民代涉詐助理費案件,不時發生,外界高度聚焦,包括綠營桃園市議員蔡永芳,被指控涉貪700萬,全案仍在偵辦中;高雄市議會議長曾麗燕,涉詐上千萬,已被檢方起訴;羈押中的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,涉詐超過500萬,案件在嘉義地院審理;打算放棄上訴的國民黨台東縣議員林威志,涉貪超過58萬,一審判刑2年、緩刑4年、褫奪公權2年,如果檢辯雙方未上訴,他將遭到解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