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更新】矯治精障罪犯 法務部擬不限次延長監護年限

我國近年發生鐵路警察遭刺死案、桃園弒母斷頭案,都曾被法院判決無罪,引起社會譁然,也再次引發司法精神醫院設置的討論。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表示,確實地點已經漸漸浮現。另外,法務部還擬定修法,要不限次數、延長監護處分的年限,但不少專家並不認同。

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值勤時被刺死,法院認定被告因罹患精神疾病,一審獲判無罪,讓司法精神醫院的設立再次引起關注。法務部當時表示,會與衛福部合作研議設置,卻一直沒有作為,被外界質疑只是口號。喊了多年的司法精神醫院,法務部長蔡清祥上午出席研討會時終於表示,地點已經漸漸浮現。

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,「現在確實地點也慢慢的浮現了,也慢慢的可以確定,我們也勘察了很多地點。」

衛福部心口司長諶立中則說,「(地點)還沒有,現在其實就等,要等上面,等於還在討論,就還有一些幾個(癥)點,還沒有解決,下不了決定,就是因為你到哪邊去蓋哪邊就反對。」

衛福部心口司長諶立中則坦言,要設置司法精神醫院還是面臨像是鄰避效應等問題,至於未來司法精神醫院成立後,也計畫只專收高暴力風險的精神障礙病患。另外,法務部還擬定修法,將現行最高5年的監護處分改成無期限,有學者就提出反對意見。

高雄大學財法系特聘教授張麗卿認為,「精障者的監護如果完全沒有期限是比較不可行的,我希望就是我們最長的這個設計,應該最多就是差不多是在10年到11年。」

學者認為無期限的監護治療侵害到精障病患的基本人權,也違反國際公約,不應該無限期把病患關在司法精神醫院,而是要在社區建立一套矯治制度,協助精障者回歸社會後持續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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