頂新漚油案魏應充部份罪刑定讞 判5年9個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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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,予人指控伊指示下面的人,對越南進口無符合標準做油的原料,來臺灣煉做民眾咧食的油,二審也用違反食安法等罪名,判刑15年,今仔日最高法院,判決部份罪刑確定,合計愛關5年9個月。
魏應充因為透濫油的事件,hőng關2年,舊年底假釋出獄,今閣牽涉頂新䆀油案,予最高法院判決有7項罪,攏袂使改用罰金處罰,合計愛觀5年9個月,其他45條罪,是發回更審,最高院也已經通知檢方對、魏應充啟動、防逃機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