興航基隆河空難 法院判賠一罹難者家屬1330萬

三年前復興航空空難,一架松山飛往金門航班失控墜入基隆河,造成43人死亡、17人受傷,其中1名罹難者的子女,向復興航空提告求償4742萬。台北地院今天以罹難者家屬因家人罹難受到創傷,加上失事原因是人為操作疏失,判賠133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
2015年2月4號, 復興航空GE235松山飛往金門航班,起飛不到3分鐘,隨即失控墜落基隆河,造成嚴重傷亡。其中有一名罹難者家屬,不滿復興航空後續賠償流程沒完成就無預警停飛解散,提告求償4742萬。台北地院判決復興航空應賠償1330萬。

台北地院庭長黃炳縉說:「原告其中有一個連昭月的部份,因為被告已經先給付了慰撫金20萬元。所以扣掉之後,他是給付430萬元。其他另外兩個原告是判准給付450萬元,可以再上訴。」

去年飛安會公佈黑盒子紀錄,空難意外全指向人為操作疏失。而這也成了壓垮復興航空的最後一根稻草,空難後隔年,隨即無預警解散,龐大負債還沒清算完。旅行社公會抱怨,當初空難爆發時,政府要求旅行社代墊,如今復興航空解散,這筆錢恐怕要不回來了。

台北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吳志健說:「金額好像一億多,是因為裡面金額包含了旅行社的預付機票款。訴訟的部份,可能能夠拿回來的有限,所以當初是要用
所謂的分配的方式。但是我們是對這個非常的悲觀。」

復興航空基隆河空難其餘罹難者,目前興航付了20萬慰問金,及120萬喪葬費。復興航空無預警停飛讓各界譁然,為維護旅客權益,未來航空公司停業前2個月,須向交通部民航局申請並提停飛計畫,如果未依規定,最高可處1200萬罰鍰。另外,如果故意不申報或不依計畫執行,最高可處2億罰金,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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