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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蹤逾5個月 李明哲首度現身岳陽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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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蹤超過5個月的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,頂著平頭,現身中國岳陽中院的法庭,被指控涉犯「顛覆國家政權罪」的他,和中國籍共同被告彭宇華,一同出庭,中國檢方則直指,彭宇華涉嫌拉攏李明哲等數十名境外人士,成立「梅花公司」,企圖推翻國家政治制度。 ==中國檢方== 毀謗和攻擊國家現行政治制度 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被一一細數犯行,李明哲和彭宇華兩人在隔離訊問時,都當庭認罪。 ==前民進黨黨工 李明哲== 去認識到我自己的行為   確實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5條的這個顛覆國家政權罪 那過去 自己錯誤的認識 感謝執法單位的文明辦案 與過去在台灣接觸到  對於中國有偏見的媒體的一些報導 中國的法制執法狀況 有很大的不同 李明哲不僅多次承認,在網路平台,散播惡意抨擊中國政府的文章表達懺悔,還聲稱自己見識到中國的文明辦案,這樣的供詞,和他的妻子李凈瑜先前預想的「被認罪」狀況一樣,不過,李明哲堅稱,梅花公司的建立並非他主動,是彭宇華在沒有商量之下成立,他更沒有提到任何資金援金。 ==彭宇華委任律師vs.前民進黨黨工 李明哲 == 我都沒有提供給彭宇華 任何的資金跟物資 (本案有人提供給你任何的 資金跟物資沒有) 沒有 依照中國大陸的「顛覆國家政權罪」規定,首要分子,可處無期或10年以上徒刑,對積極參加者則是3年至10年徒刑,其他參加者,則處3年以下,拘役或剝奪政治權利,李明哲的認罪供述,會獲得如何的判決?又能否換回自由?法院將擇期宣判。 記者蔡慧玲應磊奇綜合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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