縱火燒油漆行2死 嫌犯一審被判死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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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光復路油漆行李姓員工,和老闆有恩怨,去油漆行縱火,結果造成屋內兩人死亡。法院認為他惡性重大,依殺人罪將他判處死刑。
去年11月發生在台中市光復路的這場火警,造成屋主的大哥和三弟兩人命喪火窟。檢方將縱火的油漆行李姓員工起訴。17日,台中地院一審判處死刑。
地院行政庭長莊深淵說:「明顯具有殺人的犯意,而被害人共有5人,其中3人幸運逃出火場,另外2人不幸葬身火窟。這是情節最重大的犯罪,已經達到應該跟社會永久隔離的程度,而無從求其生。」
台中地院表示,李姓男子落網後一直否認犯行,更辯稱不知道該處有人居住,但相關證據都指向他是縱火者,才會做出這樣的判決。不過死刑判決一出,廢死議題再度引發討論。
律師林瓊嘉說:「我認為對窮兇惡極的被告,給予判死刑是法官的道德勇氣。反而面對窮兇惡極的被告不敢判處死刑,甚至於找一些很奇怪的理由而躲開死刑,那是法官缺少道德勇氣、缺少對自我良知,還有對社會負責的責任。」
反對廢除死刑的律師肯定一審法官的判決和勇氣,認為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。廢死聯盟對此案判決不願意向記者表示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