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民國94和95年犯下兩起南迴搞軌案的李泰安,2年前更一審原本依殺人罪被判處他13年徒刑,在剛才早上10點,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審做出最新判決,認為李泰安居心狠毒,犯後又沒有悔意,但因弟弟李雙全才是主謀,改判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
李狠毒無悔意 更2審改判無期徒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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