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宗瑞逃亡23天 法官今裁定收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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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對多位女藝人、拍攝不雅照片的李宗瑞、在逃亡23天之後、昨天夜裡向檢方投案。他在接受偵訊時、否認所有關於迷姦和偷拍的指控、強調照片中的人物都知道他在拍攝。但是檢察官認為他涉及重罪、並且有逃亡事實,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。
被指控涉嫌迷姦偷拍李宗瑞,昨晚8點半,突然現身北檢,在法警的陪同下,快步進入偵查室,其實在23號下午,李宗瑞就透過委任律師,主動聯繫檢方,轉達要投案的意願。
==台北地檢署 襄閱主任檢察官 黃謀信==
(律師)自稱將自南部開車北上
並答應每半小時
給承辦檢察官通電話聯繫
告知他們最新的狀況以及位置
李宗瑞從8月1號被通緝之今,檢方接連約談他的父母和友人,都沒能查出到他的行蹤,原來他早在7月底,就南下彰化,投靠47歲的友人陳美蘭。
陳美蘭在昨晚向警方自首,之後被依藏匿人犯罪嫌,以12萬交保,不過選擇主動投案的李宗瑞,在偵查庭上,卻是否認所有指控,辯稱是遭人誣陷。
==李宗瑞委任律師 文聞==
(他否認下藥是不是)
當然否認
不過李宗瑞不認犯行的的供詞,沒有獲得檢方採信,最後李宗瑞還是遭到收押,結束23天逃亡後,李宗瑞接下來,恐怕得面臨刑法強制性交、散佈猥褻物品等多項重罪,如果以一罪一罰,不僅最重可能會被處30年有期徒刑,更得面對後續龐大的民事求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