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今天裁定前總統--陳水扁在龍潭購地弊案以及陳敏薰買官案的刑期,陳水扁總共要服刑17年六個月;扣除掉他已經被羈押714天,監所人員計算剩下的刑期到民國115年的五月期滿。 至於在吳淑珍的部分,高檢署今天確定她服刑的地點將在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,不過要在何時發監以及如何執行必須由檢方和醫院再做評估。 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案和陳敏薰人事案,遭判刑定讞,已經入獄服刑,高等法院6號裁定,陳水扁這兩案刑期合併要執行17年半,併科罰金一億五千四百萬元,接下就是身體狀況不佳的吳淑珍,該怎麼服刑,高檢署召集北檢和高雄地檢開會,作出決定,吳淑珍服刑的地點,就在台中監獄附設的培德醫院。 不過吳淑珍女兒陳幸妤曾表示,如果吳淑珍在獄中發生不測,就要告國家過失殺人,陳幸妤面對鏡頭,則說希望檢方能依母親健康情形,來作衡量。 吳淑珍因龍潭案和陳敏薰人事案和洗錢案,分別被判11年和8年6個月定讞,但何時會發監,檢方尚未有明確時間,目前全交由高雄地檢署與培德醫院,先針對吳淑珍身體狀況做完善的評估,再做後續處理。
扁入監服刑 至民國115年5月期滿(影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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