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擬鬆綁登山管制 地方盼訂標準與配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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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山規定是否太嚴格?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主張,不應該用「危險」的理由限制民眾爬山,對此,地方消防單位則希望中央訂出一套辦法或標準,目前內政部營建署開始建立登山整合平台,讓相關單位能隨時因應災難救援處置。

去年九月葉姓登山客被救援後落跑,浪費救難資源,也讓救難人員身涉險境。一次次山域救援,讓空中的直昇機搜救或地面急行軍的搜救人員疲於奔命,台中、南投先後訂立了《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》,山域事故死傷及救援的數字有降低,但現在中央擬「鬆綁」,地方救難單位呼籲要做好配套及標準。

台中市消防局主秘戴峻焜表示,「我們在105年台中市就開始尋求訂定相關的計畫條例,大概我們在106年到107年(山域救援及死傷)是有降低的。在(今年)3月14日,召集我們台灣已經有訂定(登山)自治條例的單位來台中市共同商議,現在中央已經跳出來了,我想我們各縣市相當大的樂觀其成。」

而營建署表示,這並非「鬆綁」,而是整合山域管理權責單位,讓民眾登山「冒險」非「涉險」。計畫建置平台納入林務、國家公園及地方消防機關,透過民眾登山相關資訊登錄,一旦發生意事件,能在最快時間內有效管理。

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陳繼鳴解釋,「不是叫鬆綁啦,地方有地方的自治規定,我們現在中央的部份先整合一個申請平台,讓大家登山的時候一次就可以解決這裡的問題。」

山友則指出,台灣百岳一度曾有高達40座山是管制攀登,肯定中央提出「鬆綁」的大方向,但也建議應做源頭管理。

台中市山岳會總幹事張賀融認為,「大家根據一些攀登高山的能力之後,再陸陸續續開放其它更廣泛的區域,我覺得這個倒是可行。」

政委張景森提出,台灣一年有600多萬人次從事登山活動,認同不應以「危險」做為限制人民登山活動的理由。山友及地方救難單位則指出,重點在於中央要訂出一套統一標準,同時統一管理事權,才能讓台灣的山林活動豐富且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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