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期加班且曾連續工作22天 作業員中風癱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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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職於桃園市萬泰科技公司的何姓男子,長期大量延長工時工作,在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,每個月加班時數都超過勞基法規定的46小時,其中在2015年1月,加班時數高達128小時,該月連續工作長達22天,他在2月5號上班時中風,手術後仍癱瘓。 何姓男子曾在104年3月向桃園市勞動局提出勞資糾紛,最後調解未果。 ==聲音來源 桃園市勞動局勞資關係科長 馮飛燿== 主要的爭點是勞方的中風 是否是職業傷害 沒有調解成功 後來他們就去訴訟了 何男向法院提出訴訟,向公司求償1800多萬,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判賠835萬元,而且不採信資方提出的自願超時加班同意書。 ==桃園地方法院庭長 蕭世昌== 沒有採用資方所提出的這個 勞工超時加班同意書 那這個部分是法官本於 他的這個經驗法則的一個判斷 本院自當予尊重 至於社會大眾對於這個部分 本院也接受大家的指教 法官在判決中也自稱非恐龍法官,直指行政院賴院長及勞動部長味於勞動處境,輕信勞資協議之談判自由,加班難道是做功德,也認為無法單憑同意書就相信勞工是自願加班,法官的見解贏得勞團稱許。 ==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 黃健泰== 將現在政府用非常荒謬的 你勞工自願 勞工要求 做功德的這種方式 狠狠的打了臉回去 當然做為一個幽默笑一笑 但同時也反應的是 現在這個社會 這個政府 在討論這個事情的荒謬 不過萬泰科技公司表示,該名員工已領職業傷病給付600多萬,要求的1800多萬賠償過高,也認為法院判賠金額過高,公司無法接受,將會再上訴。 記者 陳姝君 陳昌維 綜合報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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