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基法初審過 學.業界質疑客台公共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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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,已經初審通過,草案中明定,政府應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廣播基金會,規畫將客家電視台與講客電台,一起放入客家公廣,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質疑客家公廣的公共性。 11月底客委會提出的 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 已經在立法院通過初審 草案中明定政府應捐助設立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廣播基金會 因為涉及客家電視台 未來的定位以及公共性 媒觀邀請學界和業界進行座談會 ==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 羅世宏== 我不反對客委會 現在動作這麼快 但是呢 可能要有一個明確的 落日條款 公共電視法或公共媒體法 加入客家電視的專章的時候呢 就是目前客家公共電視基金會 設置條例功成身退的時候 ==客家電視台員工 楊鈺崑== 其實這個設置條例 很大一塊是參考了 原文會的設置條例 它幾乎是 幾乎所有的條文 完全原封不動搬過來 只做少部分的修改情況 可是我們覺得很訝異的是 其實這個原文會的設置條例 至少至少在2016年的時候 曾經做過一次修法 很重要的是它把董事跟監察人的 遴選方式 組成方式 其實做了很大的修正 讓它跟目前公視的方式 是比較接近的 學者指出 而客委會在8月提出的 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 比起公共電視的行政院提名人選 由立法院推舉審查委員同意 客家公廣的董監事 則是由"客委會提請行政院遴聘" 此舉恐怕缺乏行政立法制衡 因為過去原住民族電視台 即使明文規定董監事審議辦法 外界仍認為已被原住民委員會架空 因此擔憂未來客家公廣會重蹈覆轍 未來的公共性與獨立性備受質疑 =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共事務長 林福岳== 我原民會自己先成立 一個太上審議小組 先選出我要的人 再讓你們這些立法院 所組成的審議小組 從中間挑幾個要的董事 我的意思說 即使已經有那麼明確的法律規定 政府的干預都還在裡頭運作 會中也有業界代表建議 媒體趨勢開始轉向販賣內容 而不是以頻道為主 目前客家電視台面臨轉型的階段 除了討論公共性、獨立性 與員工權益以外 也應該重新思考 族群媒體在各族群中扮演的角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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