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基法初審過 學.業界質疑客台公共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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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,已經初審通過,草案中明定,政府應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廣播基金會,規畫將客家電視台與講客電台,一起放入客家公廣,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質疑客家公廣的公共性。
11月底客委會提出的
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
已經在立法院通過初審
草案中明定政府應捐助設立
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廣播基金會
因為涉及客家電視台
未來的定位以及公共性
媒觀邀請學界和業界進行座談會
==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 羅世宏==
我不反對客委會
現在動作這麼快
但是呢 可能要有一個明確的
落日條款
公共電視法或公共媒體法
加入客家電視的專章的時候呢
就是目前客家公共電視基金會
設置條例功成身退的時候
==客家電視台員工 楊鈺崑==
其實這個設置條例
很大一塊是參考了
原文會的設置條例
它幾乎是 幾乎所有的條文
完全原封不動搬過來
只做少部分的修改情況
可是我們覺得很訝異的是
其實這個原文會的設置條例
至少至少在2016年的時候
曾經做過一次修法
很重要的是它把董事跟監察人的
遴選方式 組成方式
其實做了很大的修正
讓它跟目前公視的方式
是比較接近的
學者指出
而客委會在8月提出的
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
比起公共電視的行政院提名人選
由立法院推舉審查委員同意
客家公廣的董監事
則是由"客委會提請行政院遴聘"
此舉恐怕缺乏行政立法制衡
因為過去原住民族電視台
即使明文規定董監事審議辦法
外界仍認為已被原住民委員會架空
因此擔憂未來客家公廣會重蹈覆轍
未來的公共性與獨立性備受質疑
=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共事務長 林福岳==
我原民會自己先成立
一個太上審議小組
先選出我要的人
再讓你們這些立法院
所組成的審議小組
從中間挑幾個要的董事
我的意思說
即使已經有那麼明確的法律規定
政府的干預都還在裡頭運作
會中也有業界代表建議
媒體趨勢開始轉向販賣內容
而不是以頻道為主
目前客家電視台面臨轉型的階段
除了討論公共性、獨立性
與員工權益以外
也應該重新思考
族群媒體在各族群中扮演的角色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