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女警攜槍搭機 過境台灣自首調查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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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美國加州女警,昨天和家人,在桃園機場,轉機的時候,發現自己,因為一時疏忽,把手槍和六發子彈,打包到,隨身行李當中,在美國出境時,沒有被查出,到了台灣、主動告知。目前已經被,限制出境、後續將接受,檢方調查。 雙手被拷上手銬,這名外籍女子,被員警帶到另一個房間,準備進行調查。因為她在桃園機場、即將通過安檢之前,發現自己的隨身行李當中,放有一把手槍和6顆子彈。 ==航警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 陳昭甫== 該名旅客 係美國加州警察局警員 該槍枝在美國 係合法持有 因一時疏忽 不慎將其 打包至隨身行李內 攜帶出境 在美國出境時未被查出 這名美國女警,準備和親友,從洛杉磯前往曼谷旅遊,途中在台灣轉機,卻發現,不小心執勤時使用的手槍和子彈打包、帶出來,由於出境時也通過安檢,到了台灣才發現,便趕緊告知。因為違反刑法和槍砲彈藥管制條例,遭航警移送桃檢。 ==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王以文== 包括她的職務 包括槍彈的來源 以及包括為何擺在身上的動機 槍彈的鑑定 我們都會加速的來進行 ==律師 宋英華== 持有槍枝 最輕的本刑是5年以上 是屬於重罪的 如果認為判的這個刑度 還是嫌過重 還是用59條再減刑 看是不是能夠把這個 壓到兩年以下 甚至於達到一個 緩刑的一個效果 AIT獲知狀況後,已委請律師協助,而律師指出,如果是非蓄意行為,可能會減輕刑責。目前,該名女警遭到限制出境,無法離開台灣,至於未來什麼時候能回國,還要看審理時程。 記者 台北 桃園 綜合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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