豪雨溪水漲 高雄桃源民宅被沖毀或半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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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桃源區復興里,4年前因為豪雨釀災,當地9戶住家被沖去,4戶房子毀損一半,民眾認為是市府沒整治當地河道,要求國賠, 法院判判市府水利局、水保局台南分局應賠588萬。
大水沖過來,民眾的房子崩塌後消失在洪水中,這是2012年6月11號,高雄桃源區復興里居民經歷的情況,住家旁的拉庫斯溪暴漲,當地9戶住家房子被沖毀,4戶人家屋子倒了一半,民眾認為是當時進行的護岸工程有疏失,告市府要求國賠,高雄地院31號宣判,認定主管機關水保局台南分局管理河川有疏忽,市政水利局的護岸設置管理也有缺點,雙方應共同賠償民眾588萬5千元。
==611水災災後國賠自救會副會長 杜耀順==
今天的判決 我們沒有辦法去接受
那畢竟從發生到現在
已經四年多的時間
大概我們這些受災戶
有大概有三年多的時間
流離失所
走了4年的法院,才得到初步的結果,但是自救會民眾不滿意;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則是認為,山區下大雨時,已有預防性撤離民眾,第一時間做了防災應變,認為這是天災造成的狀況,不是護岸工程導致災害。
==高雄市水利局副局長 陳琳樺==
他們(第三公正單位)的鑑定報告
也認為說
就算沒有這個護岸的缺口
那這個災害 一樣
這樣大的災害一樣會產生
但高雄地院認定市府有疏失,至於要不要上訴,水利局表示要等收到判決書後,才能決定。
記者 王柔婷 許政俊 高雄報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