臉書廣告違反《詐防條例》 數發部罰Meta台幣1500萬元

針對Meta旗下經營Facebook平台,數發部調查發現,該平台廣告服務有系統性缺失,違反《詐防條例》規定,情節重大,因此依法重罰新台幣1500萬元,而這也是數發部第2次開罰Meta。

數發部表示,內政部移送23件涉及違法案件,調查發現根本原因是Facebook平台廣告服務管理系統缺失,導致部分廣告未能在刊登或推播時即時揭露委託刊播者、出資者資訊,屬情節重大依法裁處。同時也要求Meta30天內須完成改正,若屆時未改正,將連續處罰。

對此Meta回應,強調會持續針對出現的問題,努力改善;近期也推出臉部辨識技術等5大關鍵行動,提升廣告透明度,會與台灣政府積極合作打詐以及大眾防詐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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