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(6)日凌晨在台北市的建國高架上,一名36歲的蔡姓通緝犯不但拒絕臨檢,還開車衝撞員警,造成2名員警受傷,而警方也立即開12槍制止,導致嫌犯當場中彈,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。家屬做筆錄時低調沒有多做回應,警方則強調為了同仁勤務安全,用槍時機符合規範。
即便警方已經掏槍嚇阻,這輛拒絕臨檢的白色轎車依然在建國高架上高速轉彎、衝撞分隔島,想要甩開上半身還掛在車窗內盤查的員警。
在場共有8名警力,紛紛掏槍喝令嫌犯下車,但嫌犯不理會,還衝撞導致員警受傷,其中3名員警迅速開槍制止,在連開了12槍後,嫌犯中彈停止暴衝,更在他的車內搜到一包安非他命粉末0.97克以及喪屍煙彈1顆。
台北市大安分局偵查隊隊長謝昆材指出,「2名同仁分別受了6處的頭部撕裂傷,及手部擦挫傷,送到仁愛醫院去救治後目前意識是清楚的,另外蔡嫌是腋下跟腹部中彈,送往台大醫院去急救,最後宣告不治。」
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,「在這種危及的情況下,警察同仁依然堅守崗位而且當機立斷,我也希望警察局接下來不管是在醫療 、心理諮商,或者法律能夠全面給予支持。」
6日凌晨發生在大安警分局路檢點的衝撞事故,2名員警受傷,嫌犯則因中彈身亡。隨著近期拒檢衝撞事故頻傳,也讓用槍時機與勤務風險備受關注,警察權益推動協會更提出,基層員警執勤時除了大膽用槍,也應有退避的權利,保障生命安全。
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表示,「不要都侷限於說警察人員是否英勇,或者是如何如何,而是要去看到在《勞動法》保障體系裡有概念叫『退避權』,就是我們應該同時也要接受,警察人員在執法時,或許有時候需要有退避的動作,同時有積極面跟消極面,擴大警察人員在執法上的選擇。」
根據了解,嫌犯是一名通緝犯,有毒品以及詐欺犯罪紀錄,近期即將勒戒,嫌犯母親做完筆錄後低調未多談,也不清楚兒子遭通緝的事,而警方強調,如果家屬有任何需求會盡力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