牙科處方箋10月起僅列成分名 十大醫事團體聯合聲明反對

健保署從10月起將分2階段實施處方箋標示新制,也就是處方箋將不再出現「商品名」,只會有「成分名」。對此醫師公會等10大醫事團體聯合發聲明,表達反對立場,認為可能破壞分級醫療制度,損害民眾用藥品質及醫師處方權,甚至違反現行《藥事法》。

今(2024)年10月起,處方箋標示將有重大變革。牙醫診所藥品若未標示「不可替代」原因,將視為可替代藥品,明年4月起牙醫診所開立的處方箋將不會再出現商品名,只有成分名。

對此,全國十大醫事團體2日發出聯合聲明,表達反對立場。

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周慶明認為,「反正結果就是病人他感覺他吃了藥品沒效了,或是他吃出有一些問題了,所以雙方都會有很大的困擾,他會跑來診所或跑到醫院來跟你爭論。」

醫事團體表示,藥師若因低成本考量,病人可能到每家藥局拿的藥品都會不同,部分民眾可能為了拿原廠藥轉而到大醫院就醫,反而不利醫療分級。

醫事團體指出,而且當社區藥局缺藥時,藥師可自行替換其他同成分藥品且無須紀錄原因,也違反現行《藥師法》規定;最令人擔憂的是,換藥後病人出現併發症,責任歸屬到底是醫師還是藥師?

健保署長石崇良說明,「只要根據所需要的這個藥性,那麼以成分來處方就好,所以我們預計在明(2025)年實施。在牙科診所它的處方,只要以成分標註就可以。」

健保署強調,牙科用藥相對單純,主要是抗生素、消炎、止痛藥,處方箋新制上路後社區藥師可替換其他同成分藥品,減少缺藥的假象,至於內科等其他疾病較為複雜,是否比照牙科辦理,會持續和醫界討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