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割頸案校安引議 專家籲重新審視《少事法》

新北國三生遭同學割頸案,校園安全引起廣大討論,今(25)日在一場司法與警界等專家學者的研討會中,警大教授指出,少年的曝險行為類型應該要重新思考,並重新審視少年刑事案件處分及提高刑事程序比重。有第一線法官認為,應該要加強保護處分執行配套。

去(2023)年12月,新北國三生遭到帶刀到校同學割頸重傷,搶救不治死亡,引發外界重新審視教育體系及《少年事件處理法》相關的規定,也有聲音呼籲,檢討第一線教師的管教權,校園安全檢查的規定也應該修正。

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監事長楊思勤認為,「有合理懷疑而有進行安全檢查之必要的時候,應該由教師會同行政人員,或行政人員會同教師進行安檢。」

從國內現況來看犯罪率下降,但少年犯罪人口率卻呈現上升趨勢,而且犯罪態樣組織化,像參與詐欺、出借帳戶或當車手,多半為事前預謀犯罪。

警大教授許福生指出,曝險少年類型應該要重新思考,目前只規範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、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等行為,但參加不良組織者也應列入範圍。

中央警察大學教授兼系主任許福生表示,「因為我們之前基本上是以少年施用毒品為重心,但是現在參加不良組織的這個類型,勢必要去重新思考。」

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毛松廷指出,「矯正署矯正體系裡面,其實還是以成人為主,那少觀所的同仁都非常的努力,但可能關於量能或者相關的專業,還是有再繼續提升的地方。」

學者呼籲,考量侵害原則,應重新審視少年刑事案件處分及提高刑事程序比重。而第一線法官則認為,兒童和少年並非是縮小版的大人,不能從一而論,應該加強保護處分執行的配套,像是充足少年保護官人力等,因為拉回一個少年,就是避免未來一個大人犯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