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張姓男子去(2023)年初因為情緒失控,虐打飼養的幼犬,導致小狗全身多處骨折,且因傷重無法自行進食。檢方起訴後,台中地方法院近期判決應拘役50日,併科罰金22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小狗眼神透露無助,虛弱地趴著等待救援,台中市張姓男子飼養幼犬,卻因為狗狗沒有定點大小便就情緒失控,除拿菜籃丟外還出腳踹狗,導致小狗全身多處骨折。檢方偵辦後依動保法起訴,台中地方法院判他拘役50日,併科罰金22萬元,全案還可上訴,但其他寵物飼主則多認為判決太輕。
民眾劉小姐表示,「不應該這樣,牠就是一個生命,判這樣太⋯因為那已經就是惡意的了,不可以這樣子,我覺得判太輕了。」
民眾吳小姐也說,「希望盡量可以不要讓他們上訴,因為這種東西,好歹也是一個生命耶!而且這種有暴力傾向的人,說真的這樣判太輕了。」
檢方起訴書中指出,張男虐狗行徑誇張,經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派員到場稽查發現後,小狗才送醫救治,但仍因傷重導致無法自行進食,需要加裝食道胃管,重要器官功能喪失。動保處表示,事情發生在去年1月,後來經過獸醫細心照護治療,小狗現已被好心民眾領養。
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林儒良指出,「發現那隻幼犬受到了很大的傷害,所以我們才會依照動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,當然後續我們把牠送到醫院治好的時候,就開放給民眾認養,目前牠應該在民眾的家裡幸福的生活。」
動保處呼籲,動物有生命權,民眾若有情緒問題應尋求合理管道協助,切莫發洩在動物身上,若有故意、情節重大者,接獲檢舉就會移送法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