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/11投票日 著攢身份證.印仔佮投票通知書


明天就欲選舉囉,咱嘛欲提醒觀眾朋友,著愛會記得攢身分證、印仔和投票的通知單,閣有就是入去投票所,袂當紮手機仔和攝影機,若無上重是會判甲一年以下的有期徒。另外,若因為親人中間伨無仝爿,就共對方的身份證藏起來,毋予人去頓票,這條也會牽涉著刑法的「強制罪」。



總統立委大選周六投票,中選會製作宣傳影片,提醒民眾千萬別忘記三寶。
==NS==
國民身分證 印章 跟投票通知單



明天三張選票,民眾圈選出理想人選之後,千萬不能展示,投錯更不能撕毀選票,另外進入投票所,這一樣千萬不能帶。
==畫面來源:中選會影片==
不能帶手機以免犯法喔


==北市選委會副總幹事 余淑(女宜)==
這次是總統副總統
跟我們的立法委員
合併的一個選舉
那總統的罰則很重
還會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



自己投票要注意,但也千萬不要阻擋他人投票,網路上傳出,家人間支持不同候選人,有人開玩笑說藏匿家人的身分證,讓對方無法去投票,提醒民眾這樣的行為,會觸犯刑法。


==律師 林容以==
為了影響到別人投票的意向
甚至影響到投票的結果
去做出影響到他人
行使投票權的行為的話
恐怕這部分
會有涉及到強制罪的問題


沒有身分證無法投票,近日網傳,身分證上若為改制之前的舊縣市名稱,不得領選舉票,中選會駁斥這是假消息,只有94年以前核發的舊式身分證不能領選票,另外11號零時起,皆不能透過各種方式替候選人與政黨助選,違者最重處500萬元。

記者 林靜梅 莊志成 台北報導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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