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臨時會今天最後一天,民進黨力拚公司法修法,已經在下午完成三讀。其中,爭議最大的「大同條款」,讓持股過半的股東,可以自行召集臨時股東會,增加股東持股3個月的條件。另外所謂SOGO條款也拍板定案。因不溯及既往,遠東集團董事長、徐旭東仍舊保有SOGO的經營權。 大槌一敲,17年未翻修的公司法,6號下午完成三讀,其中,所謂的「SOGO條款」,朝野立委為此激烈交峰,但拍板後原本規範公司設立,涉及偽造文
史上最大一次公司法修正草案,正在立法院經委會審查。其中備受外界關注,將公司規定「虛偽不實」的範圍,明確納入偽造文書罪的規定,因此又被稱為「SOGO條款」。 纏訟16年的SOGO經營權之爭,至今還是無解。原本高等法院認定遠東集團入主SOGO過程中,在2002年9月的增資決議股東臨時會、董事會,均涉及偽造文書,因此將當年負責記錄的遠紡副理郭明宗,以業務登載不實等罪,判刑兩個月定讞。但經濟部後來又依公司
勞動節當天立法院也送上大禮,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案!新修訂的公司法規定未來企業有盈餘,要撥出一定的金額或比率分配給勞工,成為勞工加薪的法源依據。 議事槌落下,立法院趕在五一勞動節這天,向全國勞工獻上大禮。在朝野一致的支持下,三讀通過的「公司法」規定,未來公司如果有盈餘,要先提撥一定的金額或比率,分配給員工,不僅落實分配正義,企業先分配盈餘給員工,再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,更體現優先照顧勞工的精神
前客委會主委羅文嘉,6月份即將出版他力推的"二次黨外運動雜誌",只是最近傳出羅文嘉為了雜誌,以"二次黨外雜誌社有限公司"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公司登記,卻被以違反公司法18條而退件,經濟部商業司認為,"黨外"二個字涉及公司法18條裡,有政黨政治相關公益團體性質,因此才被退回。 寫著大大的"二次黨外運動雜誌",強調6月即將出刊,只是主辦人羅文嘉為了這本雜誌,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公司登記,卻被質疑違反公司
了解金融六法的主要內容之後,我們繼續來看,金融六法真正實施,對台灣的金融環境可能造成什麼影響記者林珍汝、陳信隆的報導.眾所矚目的金融控股公司法終於通過,延續了幾個月的爭議,在今天有了初步的結果,而金融控股公司法的通過,應該有助於提升台灣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。原本業務各不相同的銀行、證券、保險業,未來可以透過金融控股公司進一步整合,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金融集團將會一一出現。 金融機構大型化固然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