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司法精神病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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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止盡的監護處分——社會安全與病患人權的兩難【觀點】
|社會監護處分原上限為5年,但會出現監護期已屆、治療仍未完成,必須讓病患出院的情形。近期修法便欲就此進行改革。然而,在以目前社會氛圍,一旦病人被認定病情穩定,再犯風險低而出院,萬一又不幸疾病復發再次犯罪,誰願意承擔這樣的社會壓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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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司法精神病院監護 學者:出院適應才是關鍵
|國家人權委員會今仔日針對行政院「籌備司法精神病院」,敢有違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,邀請各界討論。學者和公部門攏認同,個案愛照精神狀況和風險分級處理,毋過若出院欲按怎轉來社區,猶是上關鍵。2019年7月鐵路警察李承翰,去予姓鄭的旅客攑刀刺傷身亡,一審法官認定被告有思覺失調症,判無罪,最後確定判17年,刑期到強制監護5年,到時有可能送去司法精神病院關,這幾年司法精神鑑定刑案件就幾若件,針對精神障礙者,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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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起司法精神鑑定刑案受矚目 鑑定報告引發討論
|兩岸我國近年來陸續發生受矚目的司法精神鑑定刑案,攸關判決的精神鑑定報告,到底是怎麼進行,是否有改善空間?引發各界討論。醫師也說,鑑定報告固然重要,但也認為法官不該過度依賴,應該要回歸到法官身上,在審判時能夠融合醫界見解。 持刀刺死鐵路警察的鄭姓嫌犯,一審獲判無罪,如今二審大逆轉,改判17年有期徒刑,無罪變有罪的原因之一,就在於醫療團隊對被告做的「精神鑑定報告」。不過,這份攸關判決的鑑定報告到底如何進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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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行設立司法精神病院 蔡清祥:當咧確定地點
|這幾年,真濟刣死人的案件,攏因為嫌犯有精神問題,去予人判無罪。眾人也咧討論,司法精神醫院的必要性。法務部長蔡清祥今仔表示,地點有咧確定阿。另外,法務部也拍算欲修法,欲改作無限制幾擺、延長監護處分的年限。毋過、真濟專家無認同 鐵路警察李承翰,去年7月值勤時被刺死,法院認定被告因罹患精神疾病,一審獲判無罪,讓司法精神醫院的設立再次引起關注!法務部當時表示,會與衛福部合作研議設置,卻一直沒有作為,被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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殺人被告連判無罪 「司法精神病院」進度受關注
|兩岸最近接連因「鐵路警察遭刺死案」與「兒子弒母案」兩位被告都被合議庭以無罪判決,引起社會關注。討論多年的「司法精神病院」設立進度方面,衛福部表示,已將相關提案送到行政院,行政院則說,院長蘇貞昌希望釐清相關問題,愈快愈好。 鐵路警察李承翰2019年7月在火車上處理補票糾紛時,遭鄭姓男子持刀殺害,鄭姓被告被合議庭認定,犯案當時有精神障礙,不能辨識行為違法,判決無罪,需強制就醫五年;桃園中壢則有一名梁姓男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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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制治療最多5年引爭議 法務部擬修法延長
|鐵路警察李承翰被刺死案,一審法官認定被告精神失常,判決無罪,而法官要求被告強制治療。不過強制治療最多只有5年,外界掀起修法聲浪。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回應,法務部已經將刑法修正案送行政院審查,未來將無限期延長治療時間,直到患者痊癒;同時也與衛福部協商討論成立「司法精神病院」。 「沒有辦法接受,真的那種法官,真的證人那麼多人對不對,要採納一下才對啊,他都沒有啊,他就採信那位鑑定的精神醫師。」已故鐵路警察